- 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课题组;郑昆义;王其龙;黄金炼;林航;石磊;
新世纪以来,我省公安政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面临着公安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不够凸显,队伍正规化总体水平不高,公安政工部门的自身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为此必须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构建"大政工"格局为保证,努力推进公安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2013年03期 v.27;No.133 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8K] [下载次数:35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1341 ] - 陈培坚;
福建警察学院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排查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明确重点岗位,完善工作规范等做法,在廉政风险排查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其经验主要是:领导重视,亲自部署,凸显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把握重点,以点带面,突出风险排查的针对性;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注重风险排查多样性;细化措施,强化监管,增强风险排查的实效性。
2013年03期 v.27;No.133 9-1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3K] [下载次数:17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224 ] - 温林才;
当前,公安单警装备建设中存在着装备闲置、装备不足、装备不实用和装备资源浪费等问题。在综合警务改革的背景下,应当以服务综合警务改革、服务公安执法实战和服务基层执法实践为导向,着力加强公安单警装备建设。
2013年03期 v.27;No.133 12-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5K] [下载次数:25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363 ] - 王平;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是公安边防部门为维护沿海地区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所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目前,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存在立法滞后、有法难依,政出多门、协作不力,理念陈旧、管而不理,技术落后、保障不力等问题。要不断完善立法,进一步厘清权责,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升综合保障能力,推动我国沿海船舶管理走上更加科学、规范、便民的道路,为国家"海洋强国"战略打牢坚实基础。
2013年03期 v.27;No.133 16-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3K] [下载次数:36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269 ] - 张琳;李偲偲;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各地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不论从规模上还是速度上,在全球范围都是极其少见的。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历史文化街区将要面临更多的消防隐患。要消除这些隐患,确保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安全,必须从街区的实际出发,提高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对街区进行合理的布局规划,同时在街区中配置必要的基础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增设消防站,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这样,才能消除消防隐患。
2013年03期 v.27;No.133 22-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68K] [下载次数:13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289 ] - 薛亚龙;段哲斐;
突发事件是近年来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警方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经验不足,常导致突发事件成为暴动,而西方国家抗议示威活动不少,却鲜少酿成恶性事件。西方警察处理突发事件的典型模式、处置原则及防范策略为我国警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借鉴。
2013年03期 v.27;No.133 25-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93K] [下载次数:28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284 ] - 周庆;
目击辨认是侦查工作中搜集线索与证据的重要方式,但其实际操作程序仍有着多方面欠缺。研究发现,呈现方式与陪衬人数对照片辨认范式下辨认的准确性有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同时呈现方式与序列呈现方式在击中率上没有发现差异;(2)序列呈现的情况下8个陪衬,同时呈现的情况下6个陪衬是最佳的陪衬数量;(3)被试辨认的准确性和自信度之间有一定的相关。
2013年03期 v.27;No.133 31-3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92K] [下载次数:17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304 ]
- 姜金良;朱恩松;
对危险驾驶罪适用"但书"是对其功能的夸大和误读,从"但书"的性质分析,在立法价值上体现谦抑主义精神,表现为犯罪概念与定性与定量的结合。从司法意义上看,"但书"既不具有单独适用宣告无罪的功能,也不具有形式符合构成要件后又排斥犯罪成立的效力,"但书"是从属于评价犯罪的构成要件标准说的提示性、注意性规定。从立法本意与犯罪性质的分析看,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中情节因素只可以作为量刑依据,不影响定罪。
2013年03期 v.27;No.133 38-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76K] [下载次数:27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320 ] - 杨俊;叶小舟;
《刑法》第198条第4款应当被理解为一种关于保险诈骗罪共犯的特别规定,因为对于该法条中所规定之主体的行为,不宜认定为构成《刑法》第229条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而应认定其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共犯。就保险诈骗罪的这种共犯关系而言,其不仅具有事前通谋的典型共犯形态,而且存在着基于行为人单方面故意而形成的片面共犯形态。从《刑法》第198条第4款中"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表述亦可表明,行为人的行为包含着片面共犯中片面帮助犯的情形。
2013年03期 v.27;No.133 45-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60K] [下载次数:24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296 ] - 郑明玮;
刑事和解制度是一项发源于我国本土,有效解决社会矛盾,提高刑事司法效率的刑事案件解决方案。其在坚持国家追诉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兼顾被害人、犯罪人和国家三方利益,使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保证了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实质公平。若要全面把握新刑诉法关于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制度的规定,应从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范围、条件、主体以及刑事和解对刑事案件最终处理结果的影响等四个方面入手。
2013年03期 v.27;No.133 51-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24K] [下载次数:15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296 ] - 康光熹;黄金叶;
刑事和解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制度,许多人还不甚所了解,在司法实务界尚处于试行阶段。此次刑诉法修正案对刑事和解进行了专章规定,但过于笼统。文本上的抽象性影响了实务上的操作性,因此有必要探讨引入刑事和解的法律依据,区分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调解、案件"私了"之间的不同,以及进一步分析刑事和解的具体适用。
2013年03期 v.27;No.133 58-61+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03K] [下载次数:9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319 ] - 姚嘉伟;
新刑诉法中设立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需要检察机关在工作机制、职能分工、程序设置等方面积极应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本质上属于刑事诉讼程序,需要适用刑事诉讼规则。在实体问题上,应当从法益性质和危害结果两个方面对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限定,同时,可以采用推定的方式确定违法所得的数额。检察机关在工作中首先要确立"少用慎用"和"客观公正"的观念,其次是理顺内部的工作机制,最后,要在启动、审查、申请、出庭四个环节中既要扮演好追诉者的角色,又要扮演好法律监督者的角色。
2013年03期 v.27;No.133 62-6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96K] [下载次数:16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268 ] - 林钦;
公证遗嘱是海峡两岸公认的遗嘱形式之一,由于台湾地区与大陆在社会制度以及立法观念等方面上的差异,两地的公证遗嘱存在着整体立法现状、是否需要见证人、遗嘱意旨表达方式、遗嘱公证场所与公证人员构成及公证遗嘱效力等诸多差别。大陆地区的遗嘱公证制度可在充实《继承法》第17条之规定、增加见证人、强调口头表述原则、增加由书记官或者领事担任公证员以及改变公证遗嘱优先效力的规定等方面加以完善。
2013年03期 v.27;No.133 66-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02K] [下载次数:12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226 ] - 邹立刚;
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海上和空中进行情报搜集和军事活动成为沿海国的重大关切。《专属经济区航行与飞越指南》就国家之间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设置了一套可供适用的准则。它是建立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家实践和演进中的"软法"基础上的非拘束性规范。
2013年03期 v.27;No.133 70-7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80K] [下载次数:33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400 ]
- 刘焱白;
放任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发展有其缺陷,因而各国政府皆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干预。考察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政府干预可知,其历经了从严格规制到相对干预,从分割规制到统一规制,从具体规制为主到宏观调控为主的过程,反映了我国政府几十年来对市场干预的一般轨迹。因应这种变迁路径,我国劳动力市场政府干预应当是相对干预、统一规制,以宏观调控为主,并应以促进就业,保持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为其基本宗旨。
2013年03期 v.27;No.133 76-8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63K] [下载次数:22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264 ] - 钱叶芳;
以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为典型的非标准就业形式作为一种新生的分裂的力量,迫使国际劳工组织在标准就业和非标准就业之间进行着调整性的让步。各国劳务派遣立法中对传统标准就业的坚持和保留体现在劳务派遣合同的适用条件、劳务派遣合同可续签的次数或累计持续时间以及向直接雇佣转化的机制等几个方面。相较之下,我国劳务派遣立法明显缺失就业保障功能,亟待弥补。
2013年03期 v.27;No.133 81-8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74K] [下载次数:11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320 ] - 吴晋清;
由于劳务派遣保障制度不完善,劳务派遣工人的福利待遇、民主权利和身份转制的权益等切身利益很容易受到侵害。要完善劳务派遣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应该从规范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程序、明确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与期限、保证劳务派遣工人的福利和身份转制以及加强监管几个方面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
2013年03期 v.27;No.133 87-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67K] [下载次数:11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284 ] - 潘峰;
国际劳工标准和国际人权法对移民工人的保护以国民待遇为基本原则。而我国现行立法限制了外籍劳动者在华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对其他劳动权利的保护应当实行平等保护。目前以限制和管理为中心的规范方式难以充分保障外籍劳动者权利的实现,我们应当建构出一套规范和保护在华外国人就业权益的法律制度。
2013年03期 v.27;No.133 92-9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97K] [下载次数:37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