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坛_刑事法学研究

  • “以贩养吸”型毒品犯罪的性质与数量的认定

    温登平;

    "以贩养吸"是指吸毒者通过贩卖少量毒品获得利润作为其吸毒经济来源的毒品犯罪类型。贩卖毒品的核心是出卖。"以贩养吸"人员运输毒品的,不宜以贩卖毒品罪论处,但可能成立运输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从"以贩养吸"人员的住所、车辆等查获毒品,数量较大的,不宜以贩卖毒品罪论处,原则上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从"以贩养吸"人员身边或者其住处查获的毒品与贩卖的毒品数量之和明显少于其购买的毒品数量的,对去向不明的毒品,应当坚持"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不宜以贩卖毒品罪论处,但可以就其被查获的毒品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即便认同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所采取的事实推定方法,也应当严格限制适用范围,以免轻罪重判。

    2016年02期 v.30;No.150 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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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科入罪:一种新的立法现象——以盗窃罪为例

    田文军;

    基于刑事政策的原因,盗窃罪司法解释对前科犯的"数额较大"标准作了减半的规定。其实质是将一个本来属于行政违法的行为仅就前科这一条件而予以入罪,可称之为"前科入罪"现象。前科入罪的理论基础是新派的社会责任论。其在立法论层面存在动摇罪刑法定原则和违反客观主义刑法立场的理论缺陷;在解释论层面也存在与立法目的和共犯原理相冲突的问题。前科入罪折射的是我国社会治理的过度刑法化,对此应当引起反思。

    2016年02期 v.30;No.150 1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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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疑与反思:不得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刑的设置与死刑废除的关系探析

    韩雪;

    尽管《刑法修正案(九)》首次确立的不得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制度具有相当程度的威慑力,对之亦不宜扩大适用,更不应成为我国死刑废除的替代刑罚。这是因为:一方面,不得减刑、假释的终身刑发挥其威慑力是以摧残人性的方式实现的。基于对人性的尊重,对人类所享有的平等人权的保护,即便是在废除死刑制度之后,也不应采取带有鲜明泯灭人性、摧残人权特征的刑罚。另一方面,我国现行刑罚结构已经包含了剥夺犯罪人人身自由期限较长的自由刑,其处罚足以达到抗制犯罪人重新犯罪的强度。因此,设置不得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刑并非替代死刑的良方,对之应审慎适用。

    2016年02期 v.30;No.150 17-2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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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主义视角下量刑情节的分类

    阮晨宁;

    在世界范围内,责任主义与刑事政策是量刑的两大支柱。在刑事政策目的观主导下,责任主义在我国刑法中未受到很大重视,以致我国量刑理论研究从根本上无法深入。从报应与功利相融合的一体论出发,以德、日刑法责任主义原理下责任刑与预防刑两大量刑情节体系分类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刑罚根据论及其对量刑活动的影响,可以得出:从法定刑到宣告刑,其本质是在刑罚根据论指导下将影响量刑的情节重组归类的过程。以"报应限制功利"的刑罚理念架构"责任限定预防刑上限"的量刑思路,值得我们借鉴。

    2016年02期 v.30;No.150 24-3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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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坛_证据科学

  • 查证属实:严格证明法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规范表述

    闫晶;万旭;

    严格证明法则之确立与贯彻是当前刑事诉讼改革的一个重点。但是,当前对严格证明法则存在诸多误解,而严格证明法则之中国化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可以将查证属实作为严格证明法则的中国化表述,并对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条款进行合理解释,以此来实现严格证明法则之中国化。

    2016年02期 v.30;No.150 33-40+7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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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庭审实质化语境下辨认笔录证据能力问题研究

    于美溪;

    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辨认笔录规制为法定证据类型,但随着庭审实质化情境下直接言词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与适用,庭审对证据能力的审查日趋强化。以记载言词表达为基础的辨认笔录不仅辨认机制存在内在缺陷,而且笔录制取严重违法违规现象频发拷问着笔录证据能力的合法性根基,辨认笔录不得不面临潜在的证据能力危机。化解辨认笔录面临的证据能力危机的关键在于全面梳理证据能力危机的实践诱因、探究深层的危机根源、建构起统一的辨认笔录制取与审查应用标准、完善混杂辨认与辨认见证机制、确立辨认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2016年02期 v.30;No.150 41-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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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贿赂犯罪污点证人制度的构建——基于《刑法修正案(九)》的召唤

    刘春丽;

    基于贿赂犯罪"对合性"的特征,司法机关在应对该类案件时,面临着以收集证据难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司法困境。通过观察域外应对此类案件的司法现状,不难发现污点证人制度具有诸多益处。《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行贿人特别自首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适用"污点证人"的众多案件表明,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立贿赂犯罪污点证人制度的相关法律规范是必要的。

    2016年02期 v.30;No.150 50-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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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学研究

  • 论侦查策略与侦查措施之关系

    王家恩;

    侦查策略是侦查学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界对侦查策略之概念争论不已,但去粗取精、甄别筛选后即可发现,侦查策略的本质即是对侦查措施选择实施的过程。侦查策略和侦查措施之关系可表述为:侦查策略与侦查措施是具有层次性的概念,二者既有差别,也具有密不可分的相互依赖性;侦查措施是侦查策略的研究对象和材料,侦查策略是对侦查措施的选择优化与实施,二者乃同一问题的两个维度,共同蕴含于侦查破案的整个过程之中。

    2016年02期 v.30;No.150 57-6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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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2P网贷平台违法违规运营排查途径探讨

    孔庆波;闫宏伟;

    为了净化互联网金融领域经济秩序,并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P2P网贷平台业及其健康运营打下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对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已迫在眉睫。排查过程中,有关部门排查人员不但要深入了解违法违规运营平台通常表现出的特点,而且还要根据这些特点,通过调查平台的总部设置地或注册地、运营资质及经营范围、平台实际控制人资料及经营团队高管背景、平台自融和对借款项目自担保、借款项目的真实性、平台运营的数据,以及平台运营其他情况等途径进行排查。

    2016年02期 v.30;No.150 64-6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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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色交通信号灯的法律性质及其救济

    段泽孝;敖双红;

    交通标识主要有指示性、警告性和禁令性标识三类。指示性标识与警告性标识对人的效果一般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禁令性标识则属于单方行政法律行为。黄色交通信号灯是种特殊的交通标识,在域外一般是禁令性标识,但在我国则根据对法律的不同理解,特定情况下可以分别被视作警告性标识和禁令性标识。法律性质的不同导致救济方式不同。因黄色交通信号灯而造成的侵权,相对人一般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方式寻求救济。但在国家赔偿方面,由于黄色交通信号灯的法律性质未定,因此存在一定的难度。

    2016年02期 v.30;No.150 69-7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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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交强险不分项限额赔偿判决及其社会负面影响

    覃山松;

    根据交通事故中发生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风险的不同,《交强险条例》第23条、《交强险条款》第8条第1款规定了交强险分项限额赔偿。而实务中,某些法院以上述条款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相冲突、不符合交强险基本立法目的为由,做出不分项限额赔偿的判决。但依据交强险的法律规定及其基本立法目的,可知其为违法裁判,缺乏法律依据,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法院应当依据现有的交强险法律规定裁判。

    2016年02期 v.30;No.150 76-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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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湖州织里民警异地走访探讨警民关系构建新思路

    贾三香;贾森搏;

    和谐警民关系一直是警察公共关系中的主要内容,众多专家学者及公安机关的实践者们为解决这一问题都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异地走访活动是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开展群众工作和提升服务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直接的实践成效显而易见。该活动对其他类似地区的公安机关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主要包括:积极开展动态、双向的警察公共关系;因地制宜地拓宽警察公共关系阵地;树立"治理式公关"理念,创新公安群众工作载体。

    2016年02期 v.30;No.150 82-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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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用“中央厨房模式”探索建立国家公民人像资源库——以福建省为调查对象

    陈玉帆;

    "中央厨房模式"是国际快餐业中最先进的经营模式,其采用集约化生产、分散式销售的运作思路,充分运用"垂直B2B"方法,解决生产商、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供货关系。面对公安机关制证人像采集重复性、格式多样化、标准高端化的弊端,引入"中央厨房模式",探索建立更合理、更高效的公安办证人像库,最终上升为国家公民人像资源库,将有效地解决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难题。

    2016年02期 v.30;No.150 85-8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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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研究

  • 公安院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路径探讨

    梁斌;

    公安高校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路径,在培育和践行中进一步认同并不断凝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针对性、有效性。

    2016年02期 v.30;No.150 88-9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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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公安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建设

    江桢;

    思想政治建设是公安队伍的根本性建设,关系公安队伍的性质、宗旨和方向。公安院校学生是公安机关招录民警的主要来源,因此,要充分认识着加强公安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关键性和重要性,有效把握公安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建设的基本出发点认真贯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实践要求。

    2016年02期 v.30;No.150 91-9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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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模式下的学生个性发展

    林守雍;

    警察院校正面临传统警务化管理与教育对象个性化凸显之冲突,惟主动创新,努力贯彻学生主体地位,切实彰显教师主导作用,通过强化思政水平、优化育人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增进素质技能,尽快构建刚柔相济新模式,才能实现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办学目标。

    2016年02期 v.30;No.150 94-9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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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机制研究

    胡家保;

    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做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义非凡。在全球化的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面临着多元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冲突与挑战。当前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强固灵魂精神之本,增强道德情操和修养;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掌握话语权、传播正能量;推动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共同构筑现代大学文化;增强责任和使命,成为教育人、培养人、引领人的战斗堡垒。

    2016年02期 v.30;No.150 98-10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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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院校多元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王继远;

    我国各地方高等院校在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定位、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多样化人才培养之路。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和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从人才培养理念、机制、课程设计和考核四个方面探索出多元化"渗透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6年02期 v.30;No.150 102-10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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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运用

    于春敏;

    在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教学方法,它具有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引导学生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增进师生双向交流等多重作用。法学课堂中的案例选择要符合典型性、可辩性和现实性三大标准。在案例教学的具体实施中,还需注意相关的条件和程序,以使法学课堂的案例教学取得最佳效果。

    2016年02期 v.30;No.150 106-10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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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稿须知

    <正>《福建警察学院学报》原名《社会公共安全研究》《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86年创刊,是全国公安专科院校创办的首家学报。本刊为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双月刊),逢双月出版,大16开,112码。本编辑部将严格审阅制度,实行匿名审稿,公正公平地遴选稿件。我刊按照《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及《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编排,为使来稿符合规范要求,现特作如下说明:1来稿应为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请勿一稿多投:本刊在不违背作者基本观点的基础上有权对稿件进行删改,不同意者请在投稿时说明。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两个月内未接到本刊录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本刊发表的文稿皆系作者个人观

    2016年02期 v.30;No.150 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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